慶祝政大94校慶全校書法比賽辦法
(一)臨 書 組(碑帖自備)
(二)自 運 組(比賽內容現場公布)
(三)硬筆書法(比賽內容現場公布)
(一)三組比賽均採現場比賽方式舉行。
(二)比賽當天親自到會場報名參賽,參賽者請自備筆、墨(硯)、墊布或報紙。
(三)臨書及自運組之比賽用紙,現場提供,自備紙張者,需先經承辦人員註記後,始得比賽;硬筆書法比賽用紙一律使用現場提供之紙張。
項 目 |
臨書組 |
自運組 |
硬筆書法 |
第一名 |
2,500元;獎狀乙幀 |
3,000元;獎狀乙幀 |
2,000元;獎狀乙幀 |
第二名 |
2,000元;獎狀乙幀 |
2,500元;獎狀乙幀 |
1,500元;獎狀乙幀 |
第三名 |
1,500元;獎狀乙幀 |
2,000元;獎狀乙幀 |
1,000元;獎狀乙幀 |
佳作 |
獎狀乙幀 |
獎狀乙幀 |
獎狀乙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