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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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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4-09-18

 

一、主旨:為協助本校通識課程「中國語文通識」教學,擬徵聘博士生3-5擔任兼任講師。

二、所需師資研究專長:需能開設「中國語文通識」者,科目名稱如附件。

三、甄聘資格:

(一)本校中國文學系博士班學生:

  1. 必備條件(下列條件均需符合):

1)申請時未擔任任何專職工作(留職停薪者需檢附現專職單位出具之證明)。

2)申請時仍然註冊在學且於112學年度2學期結束時修習及格至少12學分。

 2. 選備條件(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任一項即可):

1)通過學位論文初審、具有博士候選人資格。

2)已領有講師證書者。

3)於有審查制度之學術期刊或會議發表論文至少1篇(需檢附證明)。

4)全程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學術研討會之觀察報告至少2篇。

5)具有國內各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資格者。

6若預計開授課程為國文-先修班(全英文授課)者,需通過雅思6.5(含)以上或相當等級之其他英文測驗檢定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另依「國立政治大學聘任本校博士生擔任兼任講師作業要點」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博士生兼任講師應具資格:『以通過本校博士班資格考試為原則,並應通過試教,方得申請擔任兼任講師,惟外語課程不在此限』」)。

 

(二)本校非中國文學系博士班學生(下列條件均需符合):

1. 申請時未擔任任何專職工作(留職停薪者需檢附現專職單位出具之證明)。

 2. 申請時仍然註冊在學

 3. 已通過就讀學系博士班資格考、具有博士候選人資格。

 4. 撰寫之學位論文,須與中國文學或台灣文學有所關聯。

5. 若預計開授課程為國文-先修班(全英文授課)者,需通過雅思6.5(含)以上或相當等級之其他英文測驗檢定,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另依「國立政治大學聘任本校博士生擔任兼任講師作業要點」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博士生兼任講師應具資格:『以通過本校博士班資格考試為原則,並應通過試教,方得申請擔任兼任講師,惟外語課程不在此限』」)。

 

四、申請文件(各項資料請分別檢附,切勿裝訂成冊):

(一)申請表(申請人須親筆簽名)。

(二)學生證影本乙份(需加蓋註冊組戳章或另檢附當學期在學證明書)。

(三)博士班歷年修業成績單正本乙份。

(四)博士候選人證明書正本乙份(無則免附)。

(五)碩士學位論文乙份(請勿裝訂,以燕尾夾固定成一本即可)。

(六)未擔任專職聲明書乙份(申請人須親筆簽名)。

(七)學術研究著作或教學優良證明或足以證明能開授「中國語文通識」之相關文件正本乙份。

(八)新開通識課程申請表(含課程教學大綱)。

 

五、申請時間:

自公告日至2024102日(星期三)止,請將申請文件紙本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至11605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或於上班時間(上午9:00~12:00、下午1:30~5:00)親送至中國文學系辦公室陳怡妃助教處;各項申請文件之電子檔請同時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yevoon@nccu.edu.tw,並於郵件標題註明「應徵中文系博士生兼任講師_OOO(姓名)」。(恕不接受補件;資料若有缺漏,視同資格不符)。

 

六、試教時間:

通過資格審查者,預計10月進行面談、試教,時間另行通知

 

七、補充說明:

(一)本案依「國立政治大學聘任本校博士生擔任兼任講師作業要點」相關規定及校長核示意見辦理。

(二)申請案經本系及文學院教評會通過、並報學校教評會審議通過後,由學校發給聘函。

(三)聘任期間,依本校兼任講師標準支領鐘點費,並應彈性配合「中國語文通識」開課時段及授課專題。

(四)聘期為113學年度第二學期(202521日至2025731日)。

 

 

附件

 

 

 

博士生兼任講師可開中國語文通識課程一覽

國文-古典詩選讀

國文-古典詞選讀

國文-古典小說選讀

國文-古典散文選讀

國文-古典戲曲選讀

國文-現代詩歌選讀

國文-現代小說選讀

國文-現代散文選讀

國文-中國近現代思想名作選讀

國文-中國神話選讀

國文-中國寓言選讀

國文-中國語言文字名作選讀

國文-中國思想名著選讀

國文-臺灣文學選讀

國文-臺灣語言與文化選讀

國文-先修班(全英文授課)

 

備註:每門課皆為一學期3 學分課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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