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8-15
第九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
目的: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,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,特舉辦閩、客語文學獎活動,鼓勵社會大眾、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,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。
收件期間:112 年 9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10 月 31 日止(以郵戳為憑)
徵選語言別:「閩南語及閩東語」、「客語」
徵選組別及資格:
(一)教師組: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聘書之專兼任教師。
(二)學生組: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。
(三)社會組:前兩組以外之民眾。
註:投稿者以參加 1 組為限。
徵選文類:
(一)現代詩:60 行以內。
(二)散文:2,500 字至 4,500 字。
(三)短篇小說:5,000 字至 1 萬 3,000 字。
註:投稿者得同時參與多項文類之徵選;各類參選作品以 1 件為限,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。
獎勵方法:「閩南語及閩東語」與「客語」兩組各文類錄取前 3 名各 1 名,每位得獎人,由教育部頒發獎狀、獎座及獎金,獎金額度如下:
(一)現代詩:
第 1 名:獎金新臺幣 3 萬元。
第 2 名:獎金新臺幣 2 萬元。
第 3 名:獎金新臺幣 1 萬元。
(二)散文:
第 1 名:獎金新臺幣 4 萬元。
第 2 名:獎金新臺幣 3 萬元。
第 3 名:獎金新臺幣 2 萬元。
(三)短篇小說:
第 1 名:獎金新臺幣 5 萬元。
第 2 名:獎金新臺幣 4 萬元。
第 3 名:獎金新臺幣 3 萬元。
註: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,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。得獎者所得之獎金如超過新臺幣 2 萬元以上者,代扣 10%稅金。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代扣 20%稅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