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新生獎學金設置辦法
一、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獎勵本系學士班成績優異之新生,並鼓勵優秀學生持續就讀本系,特訂定「中國文學系新生獎學金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二、獎學金來源:系友捐款。
三、獎勵對象:按學生一年級學年名次列於本系各班排名前三者,第一名發給獎學金新臺幣一萬元、第二名發給獎學金新臺幣七千元、第三名發給獎學金新臺幣五千元。
四、合於前條規定之獎勵對象,應符合下列條件:
1.二年級上學期須註冊為本系學生,不得有轉學、轉系、休學、保留學籍、退學等情事。
2.須修畢本系大一必修國文、國學導讀、詩選共9學分。
3.操行成績達甲等以上。
五、學年學業平均成績相同者,以大一參與本系例行性活動多者為優先(系學會、包種茶節、文化盃、中文系晚會、高中生文藝營、各系隊等)。
六、本獎學金之頒發,經本系主任審核後公布得獎學生名單,並於系務會議中頒獎。
七、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布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